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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行政审批统一实行无纸化网上申报

2019-01-17 19:05:26 来源:上海资质代办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办次数,决定对本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实行无纸化网上申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办次数,决定对本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实行无纸化网上申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总承包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具体范围见办事指南的“设定依据”栏目);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及丙级,具体范围见办事指南的“设定依据”栏目);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三级);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五)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六)供热企业经营许可;
  (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乙级及以下);
  (八)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
  (九)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十)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
  (十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乙级);
  (十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
  (十三)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十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
  (十五)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乙级);
  (十六)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十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二、实施时间
  为做好新旧系统转换和许可事项的衔接,2018年12月8日-9日,我厅将集中对行政审批系统进行维护升级,更新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期间,暂停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
  自12月10日起,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一律通过新版审批系统实行网上在线申报,行政许可申请人可按照更新后的办事指南的指引,在线提交行政许可电子申请材料。届时,我厅政务服务大厅原则上将不再接受新申请事项的纸质申报资料。12月8日前已经按原方式提交的申请材料,仍按原程序办理。
  三、注意事项
  (一)无纸化申报实行实名制管理,尚未开通企业用户帐号的申请人,需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www.hbzwfw.gov.cn)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页面,完成帐号注册后,方可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业务。
  (二)实行无纸化申报后,申请人无需再打印带条形码的纸质材料,也无需再到我厅政务服务大厅核验原件,但需下载填写《行政许可申请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审批系统。
  (三)无纸化申报审批过程中的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以及准予或不予许可通知书等文书,将统一改为加盖我厅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申请人可在审批系统中自行查看或打印使用。
  (四)为减少申请人跑办负担,我厅对许可事项统一增加了邮寄送达服务。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可自主选择通过“窗口”自取或“邮寄”送达的方式获得许可证书文件。
  (五)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材料申报和办理流程,请根据更新后的办事指南办理。如有不明事宜,请拨打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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